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2018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2018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以舆论发动、营造氛围为先导,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的热情,迅速掀起新一轮城市创建热潮;以新民风建设和文明培育为核心,提升全市人民群众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建设内外兼修的品质之城;以问计于民、宣传监督为抓手,汇聚全社会智慧力量,促进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二、宣传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郭青书记、赵俊民市长在全市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全民对新一轮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二)全市创建工作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城市创建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变化等。通过正面宣传,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振奋精神。
(三)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新一轮城市创建的意见建议。客观反映城市创建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认识当前城市创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为载体,搭建各类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道德教育平台,引导市民摒弃陋习、遵守秩序,塑造尊德守礼的市民形象,让内在修养、公德自觉、善行义举融入市民生活、成为行为习惯,浸润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五)弘扬科学精神,紧扣创建任务,持续全面普及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综治优秀市五项城市创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标准、健康常识、行为规范等。
(六)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后进工作以及不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为干部职工做一场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宣讲,迅速形成新一轮城市创建热潮。市直各部门要深入帮扶社区,指导、配合社区抓好创建宣传教育工作。
(二)整合宣传资源。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资源整合的要求,统筹谋划“五城联创、四级同创”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强化创建宣传工作,又要避免“视觉污染”,要在美观、实用、有效上下功夫。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创建宣传阵地进行一次检查,迅速按照要求更换破损、污染和不符合新一轮城市创建要求的宣传标语、宣传栏。
(三)强化检查考核。市创建办将通过综合检查、重点督查、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创建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宣传教育工作搞得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建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