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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03-02 16:20 属于:城市创建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 年 1 月18 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水平,实施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以下简称“五城联创、四级同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是实现追赶超越、加快绿色崛起的现实需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赋予安康“突出绿色循环发展,建设秦巴明珠生态旅游城市”和“把安康建成休闲养生的秦巴明珠”新定位,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目标,指明走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路子。开展“五城联创、四级同创”,是厚植安康生态优势,优化安康发展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实现绿色优势、综合实力、城镇功能、民生福祉、文明程度五个显著提升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载体。生态环境是最基本的民生。保护好、发展好安康的生态环境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是我们自身生存的需要。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上,聚焦生态环境保持全省领先、生态建设成为全国示范的目标,持续用力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有利于实现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是理顺创建体制、优化创建资源的必然选择。随着创建领域的不断拓展,创建机构各自为战、力量分散,多头指导、重复考核的问题愈发显现。加之各类创建相互有关联、指标有交叉、任务有重叠,现有的创建格局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此,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提出实施“多城联创”,合理配置创建资源,形成一套共建共享、互促互进的长效联创机制。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五新”发展战略,紧扣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奋斗目标,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为民创建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培育文明市民、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坚持五城联创、四级同创,提高创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坚持标准引领、问题导向,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增强创建工作持续性、实效性;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
    (三)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安康中心城市创建成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综治优秀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和环境建设四项重点,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五大工程。狠抓工业废气、建筑施工扬尘、餐饮烟尘油烟、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垃圾、污水处理水平,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和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严控机动车辆、建筑施工、商业娱乐噪音,推进宁静机关、宁静社区(小区)等创建工作。确保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保持全省领先,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深入开展市民素质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诚信教育、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校园周边净化八项行动。全面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厚德安康建设,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安康好人表彰活动,努力营造学习模范、礼敬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进以诚、孝、俭、勤、和为核心内涵的新民风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三)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以平安建设为主线,重点突出社会公共安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服务管理、平安法治文化、执法监督保障、政法队伍保障六大系统工程建设。确保本地区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实现全市刑事发案、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稳步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稳步提升。
    (四)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水平。按照“森林进城、园林下乡、身边增绿、生态惠民”的思路,制定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提质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县城、森林小镇、美丽乡村创建,继续加强道路绿化、水岸绿化、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公共绿地建设。坚持“绿水相连、森林围城”的成功模式,做好中心城市和九县城增绿布局,着力推进以黄洋河公园、安康湖绿化为重点的一江两岸百里生态景观带建设,更大力度推进拆公增绿和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绿化美化格局。
    (五)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按照“对照标准补短板,完善设施强管理”的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突出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建设、环卫基础设施配备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管理等“国卫”巩固重点工作,加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消除城市乱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三小”经营行为,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公共场所和“五小行业”监督检查,抓好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城市创建统一指挥体系。
整合现有各类创建机构,统一成立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有关市级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类城市创建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落实好创建机构、人员和有关保障。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创建队伍建设,按照《安康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人员管理办法》,根据创建任务需要,调整充实创建办工作力量,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县级后备干部到创建一线锻炼。
    (二)多渠道保障城市创建资金投入。市级财政要整合各类创建资金,加大对“五城联创”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各县区也要将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整合项目、向上争取、单位支持等措施加大创建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在城市建设、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广泛开展 PPP合作,盘活存量资源,吸引外资、内资、民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坚持将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城市创建“一票否决”。实施市区领导包抓、部门单位帮扶社区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创建力量。改进和完善“五城联创”工作目标管理、组织运行、考核奖惩等制度。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物质上、精神上、政治上给予奖励。深入开展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同创,以市区创建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级创建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创建任务,实现“五城联创”全覆盖。
    (四)奋力营造城市创建宣传氛围。全市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大对“五城联创”活动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创新,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分别开设创建专栏,统筹谋划、统一安排,分阶段、有重点的策划专题报道和系列报道。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和后进工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创建活动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建监督员、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五城联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满意度。
    (五)切实强化城市创建督查检查。 改进和完善“五城联创”督查督办机制,坚持“三色单”运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投诉机制,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和监督。各级人大、政协要坚持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定期开展“五城联创”工作视察,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把“五城联创”工作纳入年度督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形成通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大局的部门单位,要采取曝光、通报批评、红色单警告等方式进行惩戒。对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切实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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