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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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科协,安康高新区科协,恒口示范区文旅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安康市“十四五”人才发展重点任务》部署和全市“三个年”活动安排,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科协《关于印发<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科协发〔2020〕6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资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孵化器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也可设立。
(一)设站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安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等,生产经营或事业发展状况良好,在安康及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
2.有切实的科技创新需求,有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合作院士专家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与安康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能引领支撑本单位、本行业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能辐射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化发展。
3.建站单位与相关领域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约定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或产品研发等合作项目,同时对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商业秘密等事项签有协议和责任书。
4.建站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为引进院士专家匹配了较强的科研团队和稳定的科研经费,并已形成较完善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5.建有市级(含)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实践(培训、成果转化)基地、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单位,市级及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入驻秦创原总平台单位,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服务乡村振兴单位,以及有核心技术转让的单位可优先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认定资格
1.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确认为侵权行为等以及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理、刑事处罚的。
3.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且一年内未续签、又未新签协议的。
4.因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建站的。
5.申报表及材料不完整。
三、申报程序
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初选推荐。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原则上在各县(市、区)认定的工作站基础上进行申报,县(市、区)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组织推荐。中、省驻安单位、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以及市属单位等建站主体可直接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2家。
(二)资格审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验收名单。
(三)实地验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赴初审通过的建站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四)专家评审。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抽选专家组成评定工作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定。专家组在查阅申报材料,听取建站单位汇报,进行现场答辩的基础上,提出工作站建议名单。
(五)社会公示。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建议名单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进行审定后,在市委人才办和市科协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认定授牌。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调查后没有问题的入选单位,按程序正式发文认定,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授牌。
四、认定数量
按照《安康市2023年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有关要求,2023年认定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左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和全市“三个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吸引集聚高素质人才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推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推荐和初选工作,组织动员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格标准。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项目为载体、创新为核心、成果转化为目标,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富硒产品、生态旅游、新型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三)规范资料。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资料。申报材料主要包含封面、目录、建站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申报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确认书、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清单)等。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编好页码,加盖单位公章(包括骑缝章),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康市科协学会部 张宁
联系电话:0915-3239122
报送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前楼七楼
市科协学会部
附件:1.2023年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封面.doc
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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