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电话:0915-3212786
传真:0915-3212786
邮政编码:725000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为充分展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彰显鸟类影像艺术作品独有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加大鸟类科普宣传,繁荣观鸟经济
激发公众鸟类保护意识
协同推动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精灵舞动 心仪安康”安康鸟类主题摄影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安康市林业局
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安康市创建办
承办单位:
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安康市林学会
安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协办单位:
安康日报社、安康广播电视台、安康市摄影家协会
征稿时间:
2022年4月22日-2022年10月31日
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稿邮箱:
aklxh1981@163.com
大赛联络:
0915-3210431、0915-3222922
二、参赛须知
1.参赛题材
(1)鸟类飞翔、捕食等行为场景。
(2)鸟类保护和救助场景。
(3)其他与鸟类主题相关场景。
2.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定,鼓励提交近一年内拍摄的作品。
(2)参赛者拍摄的作品须为在安康境内拍摄的野生鸟类或安康有记录的鸟类。
(3)参赛者依据《中国鸟类野外手册》确定鸟类的中文名称。
(4)参赛作品必须保证真实性,在不违反真实性的前提下可对作品进行适度调整(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处理)。每幅作品要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参数、GPS定位数据等信息(EXIF),提交长边1000像素以上、大于3M的JPEG格式照片。
(5)每幅作品需自拟标题,建议参赛者附1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并注明作者姓名、拍摄地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6)每名参赛者只能以单幅或者组图作品形式投稿,且不超过10张作品。投稿组照作品需编号,每组不超过4张,并视为一件作品,组照中的单张作品不可作为独立作品参评。
三、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必须对参赛作品拥有版权。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3、参赛作品必须清晰可辨,组织方有权对不清晰的作品不予刊载或删除。
4、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比赛结束后,所有的获奖作品将被刊登在相关媒体上展示。
5、本次大赛组织方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作品作者允许组织方免费使用其提交的全部参赛作品,用于后续公益宣传和展示;若用于商业获利,需获得作品作者本人授权。
6、大赛组织方将谨慎保管参赛作品,但对运输或传输过程中的损坏或被盗、丢失等不负任何责任。
7、若参赛者不能遵守大赛规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本次大赛的后续评审工作由组织方委托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另行安排,评审委员会的评选结果将被视为最终结果。
9、本次比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织方实时对参赛作品进行记录、审核和统计,筛选出入围作品后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本次大赛共设置四个奖项,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20个,具体设置如下:
一等奖: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参与奖:赠送每名参赛人员一份纪念品。
五、生态文明准则
参赛者须遵守以下生态道德准则,如大赛组织方认定参赛者违反了生态道德准则,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不能因为拍摄图片而故意惊吓、追赶、捕捉野生鸟类,或用不当方法诱引野鸟。
2、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时,应注意保护鸟类栖息地及其所处的生态环境。
3、在野鸟繁殖区域观察及拍摄应极为慎重,在不惊扰鸟类的前提下拍摄,不要破坏巢区周围的自然景观(以免其他人或天敌发现)。
4、参赛者应尽量避免透露珍稀鸟种及其栖息地的详细位置(参赛时只需填写大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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