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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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安科协发〔2018〕59号)和《关于印发<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科协发〔2020〕06号)文件精神,经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工作站主要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申请设立工作站的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安康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状况良好;
(二)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和稳定的经费支持;
(三)能为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保障服务;
(四)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或市级以上正高职称、稀缺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约定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或产品研发等合作项目,同时对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商业秘密等事项签有协议和责任书;
(五)对已经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或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以及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六)在认定过程中,发现申请设站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因偷税漏税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理的取消认定资格。
二、申报程序
1、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机关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
2、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县(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评选认定工作在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1、书面申报材料清单:
= 1 \* GB2 ⑴归口部门书面建站申请;
= 2 \* GB2 ⑵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3 \* GB2 ⑶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 4 \* GB2 ⑷申报建站单位与相关专家合作协议书;
= 5 \* GB2 ⑸申报建站单位为专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一式六份,用标准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院士专家和单位负责人签名齐全,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推荐和初选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严格按照标准公平公正按时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 媛 联系电话:0915-32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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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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