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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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科协,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学会、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青年科技英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励、引导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安康追赶超越、绿色崛起作出更大贡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四届安康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
(一)各县区推荐本辖区的候选人。
(二)没有成立学协会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可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
(三)市科协所属的市级学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四)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每个推荐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总人数不超过20名。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各县区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县区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未设立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的由科协会同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共同上报。
(四)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材料报送
2020年9月31日前,各推荐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安康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一)推荐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
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第四届安康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1份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四届安康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安康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
(4)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1份;
(5)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
1.《安康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用本人姓名);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
4. 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 其他电子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第四届安康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时要明确一位联系人,并确保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畅通。
(二)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应积极配合安康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进行统一宣传。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各推荐单位应及时派人取回候选人所报书面材料。逾期不取者,按内部材料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安康市科协学会部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媛
电 话:3212923
电子信箱:420640206@qq.com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安康市委 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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