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站内搜索

联系我们

联系人: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电话:0915-3212786

传真:0915-3212786

邮政编码:725000

网址:https://kx.ankang.gov.cn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城市创建

当前位置:首 页>安康市科协>专题专栏>城市创建

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04-12 16:41 属于:城市创建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安康市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18年3月16日
各县2018年国卫、国森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组织管理 1、健全新一轮创建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县创建办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2、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调研创建工作1次以上。
3、建立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群众投诉平台,公示投诉电话,及时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率100%、群众对城市创建满意率90%以上。
宣传教育 1、县城公园、广场、车站、医院等人员聚集区和县城出入口设置有新一轮创建工作宣传牌匾或科普宣传栏。
2、县城主次干道沿街门店LED屏和大型广告屏滚动播报新一轮创建宣传标语。
3、县级媒体每周刊播新一轮创建工作动态1条以上,每月在市级新闻媒体刊发创建工作稿件2条以上。
4、每季度开展1次创建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公众文明意识。
重点任务 1、全面启动健康县城建设,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成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长廊等支持性环境,年内完成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社区示范工程各5个以上。
2、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健康教育、病媒防制、改水改厕、卫生创建等工作,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环境卫生面貌,完成创建国家卫生镇推荐1个以上;完成农村改厕年度计划和病媒生物防制省级鉴定。
3、持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食品安全等综合整治,保证县城环境整洁、交通顺畅、秩序井然,规范“三小”、“五小”行业管理。
4、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和卫生示范户评选,按要求完成脱贫村卫生创建任务,年内分别命名卫生示范户100户、健康家庭50户。
5、提升现有创森示范点位建设管理水平,巩固公共绿地及道路、水岸绿化成效,确保无缺株断行、毁坏绿地等现象;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发生。
6、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认建认养,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增绿补绿护绿,窗口单位在办公场所、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开展园林单位(小区)、森林(生态)小镇、美丽乡村等创建,推动身边持续增绿。
7、各县城和重点镇要统筹规划滨河绿地和河防安保工程建设,实现增绿和护水双赢目标;围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陕西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目标,加快林业产业建设,打造特色林业产业园区2个,不断彰显安康创森亮点。
8、着力改进老城区绿化薄弱环节,新增屋顶、墙体立体绿化示范建设300平方米以上(其中汉阴、石泉、平利、旬阳500平方米以上),建成“绿化进万家”示范街区1个、示范居住区1个,培育评选500个绿化示范户。
9、对照创森指标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专项任务 1、平利县:加快建设进度,全面完成杨家梁统筹示范区道路绿化工程,持续推进五峰山森林公园建设。
2、旬阳县:完成上渡口、灵崖寺G316国道两侧、吕河高新区、党家坝至白柳沿线等城区出入口绿化景观工程,继续推进太极城森林公园建设。
3、汉阴县:完成凤凰山森林公园项目审批、可研与实施方案编制、招商引资,启动凤台公园建设和凤台小区绿化,完成城西导流岛绿化景观建设。
4、石泉县:完成县城至后柳541国道、古堰工业园区、江南大道综合改造、江南人行道、云雾山项目等绿化。
5、宁陕县:完成滨河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建设。
6、紫阳县:完成高速引线和迎宾大道绿化,新建城区东三叉路口、紫阳港桥头、紫阳广场等处绿地1000平方米,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考核评估。
7、岚皋县: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完成珍稀植物园绿化小品、苗木花卉观光园、地电广场绿化工程,启动黄家河坝、罗景坪等道路绿化。
8、白河县: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完成麻松路和高迎路道路绿化,在县城周边山体造林绿化500亩。
9、镇坪县: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完成“一河两岸水清岸绿”工程,建成人行栈道花木、藤本植物立体绿化景观。

 
汉滨区2018年国卫、国森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组织管理 1、整合创建工作队伍,健全新一轮创建网络,区创建办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2、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调研创建工作1次以上。
3、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方面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率、回复率100%,群众对城市创建满意率90%以上。
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知识宣传培训,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创建知识知晓率90%以上。
2、督促辖区单位和镇办社区整合创建工作宣传阵地,规范设置宣传橱窗。
3、督促城区各单位、门店利用网站、微信、微博、LED屏、大型广告屏滚动播报新一轮创建宣传标语。
4、区级媒体每周刊播新一轮创建工作动态5条以上,每月在市级新闻媒体刊发创建工作稿件10条以上。
5、每季度开展1次创建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公众文明意识。
重点任务 1、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检查,年内完成达标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社区各5个。
2、开展厕所革命,消除建成区内旱厕, 完成农村改厕年度计划任务。
3、健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卫基础设施,实施房前屋后、平交道口等公共部位黄土路面硬化绿化净化,保证高井、金川、中渡、黄沟、周台、七里沟、陈家沟、木竹桥等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和乱堆乱放。
4、抓好老旧小区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完成老旧无物业小区改造5个以上,设置健身设施,平整硬化小区路面,疏通排污管网,消除私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和垃圾污染。
5、开展健康餐厅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实施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建成上河街、党校路、兴安西路、汉城国际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
6、完成西坝、南门、静宁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提升和南正街民俗特色街区建设,建成便民果蔬零售市场5个以上,鼓励商户进店入室规范经营,取缔新铺巷、魁星楼、静宁路等临时过渡市场,消除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
7、按期完成城市创建民生项目,制定垃圾转运站、收集站、清运车、机械化清扫设备、果皮箱、公厕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启动南环路、南环东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完成文昌路、中渡路等早夜市油烟集中净化设施建设。
8、推进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废旧回收等综合整治,杜绝城市“十乱”现象反弹回潮,做好病媒孳生地调查治理,保证病媒防制设施合格率95%以上,孳生地治理达标率90%以上。
9、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强化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动态监管,保证“三小”、“五小”证照持有率95%以上,规范管理率90%以上,加大公共场所和室内禁烟监督巡查,年内完成市、区级无烟单位各20个。
10、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完成方案制定,明确试点区域,健全政策制度,开展宣传教育,配齐收集设施,完善清运系统。
11、提升现有创森示范点位建设管理水平,巩固公共绿地及道路、水岸绿化成效,确保无缺株断行、毁坏绿地等现象;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发生。
12、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认建认养,动员机关单位、社区(小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增绿补绿护绿,窗口单位在办公场所、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开展园林单位(小区)、森林(生态)小镇、美丽乡村等创建,推动建成区持续增绿。补植白天鹅广场枯死树木,完善兴安公园绿化灌溉设施。
13、紧紧围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陕西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目标,加快现代林业发展,建设特色林业产业园区3个以上。
14、着力改进老城区绿化薄弱环节,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完成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示范500平方米以上;建成“绿化进万家”示范街区2个、示范居住区1个,培育评选1000个绿化示范户。做好张滩、关庙、五里等集镇及周边山体绿化,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提高瀛湖、流水、双龙、县河等生态旅游镇及生态旅游村建设水平。
15、对照创森指标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瀛湖旅游区管委会
2018年国卫、国森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组织管理 1、整合创建工作队伍,健全新一轮创建网络,创建办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2、管委会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调研创建工作1次以上。
3、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方面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率、回复率100%,群众对城市创建满意率90%以上。
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知识宣传培训,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创建知识知晓率90%以上。
2、督促辖区单位和管辖(托管)社区、村组整合创建工作宣传阵地,规范设置固定宣传橱窗。
3、督促辖区单位、门店利用网站、微信、微博、LED屏、大型广告屏滚动播报新一轮创建宣传标语。
4、每周编发新一轮创建工作动态2条以上,每月在市级新闻媒体刊发创建工作稿件4条以上。
5、每季度开展1次创建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公众文明意识。
重点任务 1、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检查,年内完成达标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各3个,完成50户健康家庭评选工作。
2、结合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制定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教育,配齐收集设施,完善标识体系和清运系统,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3、强力推进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废旧回收等综合整治,杜绝城市“十乱”现象反弹回潮;做好病媒孳生地调查治理,保证病媒防制设施合格率95%以上,孳生地治理达标率90%以上。
4、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强化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动态监管,保证“三小”、“五小”证照持有率95%以上,规范管理率90%以上,加大公共场所和室内禁烟监督巡查,年内完成市、区级无烟单位各5个。
5、提升现有创森示范点位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森林公园和公共游憩绿地建设,巩固公共绿地及道路、水岸绿化成效,确保无缺株断行、毁坏绿地等现象;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发生。
6、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认建认养,动员机关单位、社区(小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增绿补绿护绿,窗口单位在办公场所、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开展园林单位(小区)、森林(生态)小镇、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推动身边持续增绿。
7、紧紧围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陕西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目标,加快现代林业发展,建成特色产业园区1个以上(高新区除外)。
8、对照创森标准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专项任务  
1、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厕所革命,消除建成区内旱厕,建成高新农贸市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做好托管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在居尚社区、付家河社区设置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和健康长廊,配齐健身设施;完成永定路、高新七路延伸段、高新三路绿化、安康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和波尔多庄园二期、花园沟社区二期、建民社区、现代城四期绿化工作。
2、瀛湖旅游区管委会:加强香溪洞公园、瀛湖景区的绿化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对毁损绿地补植补栽;全面完成香溪健康步道修复工程,景区停车场树冠覆盖率达到30%。
3、恒口示范区管委会:抓好示范区内316国道、恒紫路、恒叶路等主要交通要道沿线环境卫生和绿化提升,启动月河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单位
 2018年国卫、国森巩固提升共性目标任务
组织管理 1、健全新一轮创建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做到人员稳定,工作运转正常。
2、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召开1次创建工作会议,每月检查调研创建工作1次以上。
3、坚持将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本行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宣传教育 1、整合创建工作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创建知识宣传橱窗,每季度更换1次宣传内容。
2、每月组织干部职工或联合包联社区开展1次“革除生活陋习、争当文明市民”专题活动或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
3、利用机关网站、微信、微博、LED屏滚动播报新一轮创建宣传标语,每月在市级新闻媒体或安康创建信息网刊发创建工作稿件1条以上。
4、积极开展创建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4次以上,提高人民群众文明意识。
重点任务 1、落实门前四包责任,抓好单位公共区域、食堂公厕、垃圾收集点、家属区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环境整洁、窗明几净、绿化美化;每月组织对包联社区卫生死角进行1次清理整治。
2、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做好爱国卫生、病媒防制、环境秩序、食品安全、绿化美化等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
3、做好脱贫村卫生创建包联工作,启动健康机关建设,落实健康体检、健康干预和工间操制度,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每季度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组织1次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4、按照单位卫生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要求,配合所属和包联社区做好街巷、小区等公共区域环境秩序维护和城市创建公益活动4次以上。
5、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开展植绿护绿和园林单位、绿化家庭创建,健全单位绿地植物标示标牌和爱绿护绿提示牌。
 
市直重点部门2018年国卫、国森巩固提升专项任务
部门名称 专项任务内容
市委办 1、协调市委领导每季度调研、督导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1次以上。
2、每半年协调市委领导对包联社区新一轮创建工作和创建民生项目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调研,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市人大办 1、协调市人大领导每半年对包联社区新一轮创建工作和创建民生项目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调研,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2、组织人大代表对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视察1次以上。
市政府办 1、协调市政府领导每季度调研、督导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1次以上。
2、每半年协调市政府领导对包联社区新一轮创建工作和创建民生项目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调研,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市政协办 1、协调市政协领导每半年对包联社区新一轮创建工作和创建民生项目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调研,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2、组织政协委员对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视察1次以上。
市委宣传部 1、组织安康电视台、安康日报社、安康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继续办好“市民访谈”、“曝光台”等创建栏目。
2、统筹安康知名网站、论坛、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平台,每月刊播创建新闻及公益广告不少于100条。
市政法委 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公共安全防范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按要求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市发改委 按照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做好各类创建及城市管理等基本建设项目向上争取和立项、报批等工作。
市教育局 1、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价,开展健康干预和主题宣讲活动2次以上。
2、组织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年内新增市级无烟学校10个以上。
3、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城市创建知识竞赛活动2次以上,各县区中小学校举办生态文明讲座2场以上,中心城区中小学生参与文明绿色环保体验活动4次以上。
市民政局 1、督促指导汉滨区、高新区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年内分别新增达标健康社区5个和2个以上。
2、规划、组织对十天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墓地进行绿化,持续开展以香溪洞为重点的侵占林地乱埋乱葬整治。
市林业局 1、紧紧围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陕西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目标,突出抓好以茶叶、核桃、林下经济等为主的林业产业,新增市级林业园区25个,创建山林经济示范县2个以上。
2、组织开展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确保1个县获得省级森林城市命名;联合汉滨、旬阳编制《安康湖林业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并力争年内实施。
3、对照创森标准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市国土局 1、做好已征待供土地环境卫生整治和过渡性绿化。
2、做好中心城区周边移民安置社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3、加大对香溪洞公园及周边规划区内违规违法用地的整治和查处力度。
市财政局 按照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将创建工作经费和创建民生项目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
市人社局 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障和监督管理,年内为中心城区内镇办、社区、村组新增公益性岗位200名以上。
市公安局 1、做好交通秩序、禁鸣禁放和规范养犬等整治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社会治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大重要节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和排查治理,控制重大安全事故和生命财产损失。
2、完成中心城市道路交通微循环管控措施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113联勤联动交通管理,严肃查处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保证交通秩序顺畅。
市环保局 1、制定保卫蓝天行动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减煤、抑尘、禁燃、治源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1次检查结果。及时查处和纠正环境污染及噪音扰民行为。
2、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二级保护区日常监管,按要求设立保护设施,每半年开展1次医疗废物处置、工业污水排放和入河污染源调查执法,确保生活饮用水和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不断提升水源地绿化水平,做到水源地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3、对照创森标准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市规划局 1、在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中科学合理编制市场、公厕、垃圾转运、停车场地、健身广场、健康公园等城市基本要素布局规划。
2、指导完成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审定工作。
3、组织引导建设单位开展屋顶、墙面立体绿化示范500平方米以上。
市住建局 1、强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及时修缮城区坑凹、破损路面及人行道地砖,做好交通护栏、路牌、标识、标线管理维护和日常保洁,保证中心城区道路路面平整硬化,亮化美化设施完好,亮灯率98%以上。
2、强化市政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达到“6个100%”;完善中心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完成中心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落实城区人居环境改善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检查,消除 “三堆六乱”和污水直排。
3、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和行道树绿化养护,消除缺株断垄、枯苗死苗和垃圾污染;多措并举推进城市增绿,中心城区新增公共绿地30万平方米,完成小区屋顶、墙面立体绿化示范建设500平方米,实施拆公还绿工程,不断提升老城区绿量。
4、实施城乡结合部市容景观建设,积极推进城区出入口建筑立面改造,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治理,落实大型广告牌匾和LED显示屏30%的版面用于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的要求。
5、对照创森标准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市城管局 督促指导汉滨区、高新区做好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渣土运输、露天焚烧等专项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持续做好安康大道、高新大道、金州路、兴安路、育才路等8条示范街管理,落实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90%以上。
市交通局 1、督促指导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和公共场所控烟干预措施,确保交通窗口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干净整洁、秩序井然。
2、每季度开展1次公共交通运营质量执法检查,督促公交、出租等客运车辆和各客运站循环播报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开展1次文明绿色环保公益活动。
3、协调白泉公司完成十天高速五里出口和安康西出口的绿化提升,实现大绿量立体化的生态景观效果;加快推进县乡公路绿化提升,打造公路绿化精品。
4、对照创森标准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市扶贫局 将农村环境卫生、旱厕改造等工作纳入精准脱贫帮扶内容,做好脱贫村、脱贫户旱厕改造监督管理,年内完成建成区“四办三镇”范围所有在册贫困户旱厕改造任务。
市公路局 1、做好国省道公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落实安旬路、安平路、安岚路、安恒路、瀛湖快干等城区出入口公路沿线专项治理,及时修补破损路面,疏通排水沟渠,消除乱堆乱倒和扬尘污染。
2、启动安旬公路绿化,完成S207(安康-岚皋-镇坪)、S308(安平路)等绿化提升。
市水利局 1、加强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屈家河等河道沟渠综合治理和护岸环境卫生、绿化管护,栽植耐水、净水植物,保持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督促汉滨区、高新区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和设施维护,保证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
2、对《安康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未完成的610.14公顷水岸绿化任务(其中江河水岸林523.58公顷、水库防护林86.56公顷),结合小流域治理、丹治、重点区域绿化等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水岸绿化310公顷以上。
3、对照创森指标,做好2017-2018年新增水岸绿化情况各项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收集(包括绿化树种、绿化地域、绿化面积等内容)。
市农业局 1、继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并抓好示范样板建设,开展农村节能减排宣传教育4次以上,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现象。
2、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和检疫检测,严打私屠滥宰,杜绝不合格肉品上市,加强农药兽药经营行业监督,每半年组织1次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工作信息。
3、强化动植物检疫检测和监测防治工作,保证无重大疫情发生。
市商务局 1、全面推进商贸企业“健康细胞”建设和无烟单位创建,督促指导商场超市摆放花卉绿植盆景、制作发布创建宣传标语、温馨提示和公益广告,完成无烟商场创建5个以上。
2、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果蔬超市进小区经营推广工作,在社区(小区)新建便民商业服务中心3个以上。
市文广局 1、督促指导直属媒体做好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宣传发动,围绕居民健康素养基本技能,开办“健康讲堂”、“健康园地”等城市创建专栏专刊,每月播出健康讲堂1期以上,刊发健康知识专版2期以上,刊播健康公益广告10条以上。
2、年内举办城市创建宣传大型演出活动2场次以上;组织文艺团体及文艺工作者开展文明绿色环保主题创作及宣传活动2次以上。
市卫计局 1、做好脱贫村卫生创建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区完成创建国家卫生镇推荐申报任务和全市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年度目标。
2、巩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控烟禁烟等行业监督,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保证生活饮用水100%达标,五小门店持证率98%,规范管理率95%以上,所有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完善,室内禁烟措施落实,年内完成30个无烟单位建设任务。
3、做好“健康细胞”工程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业务指导,3月底前分类完成健康机关、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社区建设业务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健康细胞”督导检查,年内完成10个健康小屋建设任务。
4、完成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摸底和治理任务,4月、9月分别开展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集中消杀,保证病媒生物设施合格率95%以上,孳生地治理率90%以上。
5、做好疾病预防八项行动组织实施,开展居民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完成年度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6、制定全民控烟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城乡整洁行动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半年通报1次工作推进情况。
市食药局 1、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副产品、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监管,规范小餐饮、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证“三小”证照持有率95%以上,规范管理率90%以上。
2、加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知识社会宣传,做好分级评定和动态监管,推进餐饮门店改造提升,保证小餐饮量化分级B级门店达到30%以上。
3、制定食品放心行动年度计划,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建成健康餐厅50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4条以上。
4、积极推进餐饮集中街区病媒防制市场化运作模式,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厨垃圾规范收集处置和“三防”设施设置,保证原料储存、区域环境等达到卫生要求,“三防”设施设置率和正确使用率95%以上。
5、督促指导药品超市和经营网点免费为群众提供血糖、血压、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测量服务。
市旅游局 1、督促指导各景区景点做好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赛事服务工作,保证每个景区景点设置有规模适宜的健康步道、健康长廊和健康温馨提示。
2、督促指导开展生态旅游镇及生态旅游村建设。
市体育局 1、制定全民健身行动年度计划,每半年开展1次督导检查,通报检查结果。2、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社区覆盖率70%以上,乡镇覆盖率60%以上,每个行政村配备有基本公共体育和健身设施。
3、规范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大型体育赛事12次以上。
4、健全基层全民健身指导服务队伍,以行业部门、社区小区为单位组织多样性体育健身活动50场次以上。
市司法局 利用法制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组织中心城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城市创建、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以上。
市安监局 1、指导重点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每季度开展1次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2、加强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市工商局 1、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监管,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和功能分区实施提升改造,每季度对各类市场开展1次检查评比,通报检查结果。
2、每季度开展1次非法广告发布执法检查,全面取缔非法医疗广告、户外烟草广告和影响人身健康的虚假广告。
市民宗局 发动少数民族群众支持参与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治理、行为劝导等公益活动4次以上,协调解决东关正街、南正街等少数民族聚集区各类经营商户入室入店规范经营。
市科协 1、全年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生态文明意识。
2、对照创森标准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创森档案资料归集,做到各类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的归集不遗漏,按规定程序入档和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团市委
市总工会
市妇联
1、落实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每季度开展1次群众性健身活动宣传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
2、组织青少年、职工和妇女开展认建认养、义务植树等绿色环保活动,有组织有活动有印证资料。
安康日报社
安康电视台
安康广播电台
继续开设城市创建宣传专栏,在醒目位置刊播创建公益广告,对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舆论引导,利用“曝光台”、“市民访谈”等创建栏目,及时报道城市创建工作动态。
市统计局 继续做好国卫、国森巩固和城市创建、城市管理等工作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调查统计,每半年形成1次分析报告。
 

安康科协官方微信

公众微信号:AKSKX2017

扫一扫
关注微信

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邮编:725000  
市科协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0915-3212786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2022003682号-1